发布日期:2024-12-08 04:27 点击次数:81
云在线 - 01 -裁判要旨“当事东说念主商定按照固订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东说念主请求对开垦工程造价进行坚忍的,不予支撑。”该条适用的前提是施工左券灵验,亦即以当事东说念主对于按照固订价结算工程价款的商定灵验为前提。在左券无效的情况下,对于摄取固订价款的商定虽具有“参照”价值,但并非天然具有法律稚童力。若施工左券无效的,东说念主民法院仍然不错进行工程造价坚忍,并以坚忍意见看成最终的结算依据。- 02 -案件开端《拉萨康桑商贸有限公司、新疆宏远开垦集团有限公司开垦工程施工左券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2016)最高法民再392号】》- 03 -案情简介拉萨康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桑公司)因与新疆宏远开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公司)开垦工程施工左券纠纷一案,不屈西藏自治区高等东说念主民法院(2014)藏法民一终字第22号民事判决,向检察机关央求监督。最能手民检察院作出高检民监[2015]290号民事抗诉书,向本院提议抗诉。本院作出(2016)最高法民抗95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照章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最能手民检察院检察员孙加瑞、通告员魏海彤出庭奉行职务。康桑公司的法定代表东说念主才旺扎西、请托诉讼代理东说念主央金,宏远公司的请托诉讼代理东说念主白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斥逐。一、2007年7月6日,宏远公司中标康桑公司开垦的位于拉萨市××路××号的拉萨康桑苑公寓楼工程。在宏远公司厚爱中标前,宏远公司与康桑公司已于2007年4月30日坚韧“康桑苑甲型公寓楼”《开垦工程施工左券》,商定左券价款为11978091元。2007年6月10日,宏远公司与康桑公司坚韧“康桑苑B型公寓楼”《开垦工程施工左券》(B型也称乙型),商定左券价款为12947200元。二、2010年1月21日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同庚7月7日工程进行齐全验收。至一审诉讼时,康桑公司照旧向宏远公司支付工程款合计26079012元。三、2011年7月4日,宏远公司告状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请求:1、判令康桑公司支付所欠工程款13140361.99元;2、证据宏远公司在上述工程价款内对康桑公司开垦的位于拉萨市××路××号的康桑苑公寓楼具有开垦工程优先受偿权;3、判令康桑公司返还保证金200万元及利息亏损30万元;4、判令康桑公司抵偿因阻误支付工程款给宏远公司形成的亏损130万元。四、在一审诉讼中,宏远公司央求对本案工程进行造价坚忍。一审法院按法子请托西藏泽正功令坚忍所(以下简称泽正坚忍所)进行坚忍。审定本案纠纷所涉的甲、乙型公寓楼工程造价为31769528.84元。五、拉萨市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于2014年4月25日作出(2011)拉民一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一、康桑公司在判决见效之日起二旬日内向宏远公司支付工程款5690516.84元。二、康桑公司在判决见效之日起二旬日内向宏远公司退还保证金200万元。三、驳回宏远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西藏自治区高等东说念主民法院于2014年10月17日作出(2014)藏法民一终字第22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看护原判。- 04 -法院不雅点拉萨市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一审以为:本案纠纷所触及的拉萨康桑苑公寓楼工程属于《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律必然须进行招投方针工程,施行上该工程也开展了招投标行为,但在招投标之前两边就照旧坚韧了两份《开垦工程施工左券》,并就工程开垦的各项本质内容进行了商定。据此,在拉萨康桑苑公寓楼工程上所开展的招投标行为并未按照法律律例进行,宏远公司的中标应当照章证据为无效,两边坚韧的两份《开垦工程施工左券》应当认定为无效左券。由于工程照旧齐全验收且已参加使用,故宏远公司仍可想法相应的工程价款。对于具体的工程价款,是两边在本案纠纷中争议较大的问题,宏远公司因此央求进行工程造价功令坚忍,经过正当坚忍法子,证据宏远公司承建的甲、乙型公寓楼总造价为31769528.84元,对该论断法院给予证据。扣除康桑公司照旧向宏远公司支付的工程款26079012元,康桑公司还应支付宏远公司工程款5690516.84元。西藏自治区高等东说念主民法院二审以为,依照《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工程开垦阵势招标畛域和限制行为的律例》第三条第五项之律例,本案所涉拉萨康桑苑公寓楼工程属于必须进行招投方针工程。客不雅上涉案工程也进行了招投标行为,但在招投标之前康桑公司与宏远公司施行已坚韧了两份《开垦工程施工左券》,违背了招投标法的回绝性律例,导致中标无效。依照《最能手民法院对于审理开垦工程施工左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证明》第一条第三项之律例,应当认定两边坚韧的两份《开垦工程施工左券》无效。一审法院就此作出的认定正确,给予看护。鉴于涉案工程齐全验收及格并已参加使用,宏远公司仍可想法相应的工程价款。根据两边当事东说念主在一、二审中的诉讼请乞降抗辩情理,归纳本案争议焦点为:一、泽正坚忍所的坚忍意见是否不错看成认定涉案工程造价的依据。......(一)泽正坚忍所的坚忍意见是否不错看成认定涉案工程造价的依据。本案现存字据及两边在庭审中的评释均可证实,涉案工程量加多及变更等情形在左券施行奉行流程中客不雅存在。因此,在施行工程量较两份《开垦工程施工左券》商定的内容发生了变化,而两边又无法就涉案工程造价形成一问候见的情形下,一审法院根据宏远公司的央求,准许就涉案工程造价请托功令坚忍的认定正确,应予看护。对于本案坚忍法子,一审法院依照干系法子律例,通过西藏自治区高等东说念主民法院功令补助办公室就涉案工程造价对外请托进行功令坚忍。西藏自治区高等东说念主民法院功令补助办公室照章指定在西藏自治区功令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并入围西藏自治区高等东说念主民法院专科机构名册的泽正坚忍所为涉案工程的功令坚忍机构。坚忍流程中,两边对于泽正坚忍所2012年10月11日的坚忍意见,2012年11月2日的补充坚忍答复,以及2013年6月18日的坚忍意见均不予认同,并提议了具体异议。故在两边快乐的情况下,根据两边提议的异议,一审法院组织两边当事东说念主及坚忍东说念主再次对涉案工程进行了勘验,坚忍东说念主由此又对工程造价作出了补充坚忍。此外,因康桑公司对坚忍东说念主禀赋提议异议,一审法院照章审查了坚忍东说念主的禀赋。经查,坚忍东说念主具备进行本案功令坚忍的干系禀赋。本案功令坚忍法子正当,坚忍意见具备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康桑公司在二审中提议的重新坚忍央求,因不合乎《最能手民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字据的多少律例》第二十七条之律例,不予准许。泽正坚忍所就本案工程造价作出的坚忍意见照章可看成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涉案工程总造价为31769528.84元。一审法院就此作出的认定正确,应予看护。一审法院对于坚忍费承担的认定恰当,给予看护。最能手民检察院抗诉以为,西藏自治区高等东说念主民法院(2014)藏法民一终字第22号民事判决适用法律确有失误。情理如下:第一,《最能手民法院对于审理开垦工程施工左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证明》第二十二条律例:“当事东说念主商定按照固订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东说念主请求对开垦工程造价进行坚忍的,不予支撑。”一审中,宏远公司向法院提交功令坚忍央求书,称由于两边无法对工程造价完了一问候见,故央求对涉案工程的工程造价进行功令坚忍。本案中,两份《开垦工程施工左券》已明确商定“本左券价款摄取固定左券价款式样详情”,“不以物价变化调养、增涨价款”。康桑公司亦据此提议,按照上述功令证明第二十二条的律例,一审法院不应支撑宏远公司的坚忍央求。但一审法院仍允许进行功令坚忍并采信坚忍意见,证据涉案工程造价为31769528.84元,明显违背了上述功令证明第二十二条的律例,属于适用法律确有失误。康桑公司在功令坚忍意见作出后,向一审法院提交了重新坚忍央求,主要内容系指出功令坚忍中存在的问题并示意对坚忍意见不予认同,不成领悟为其快乐通过功令坚忍的本事来详情涉案工程造价。第二,《最能手民法院对于审理开垦工程施工左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证明》第二十三条律例:“当事东说念主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坚忍,但争议事实畛域不成详情,大约两边当事东说念主请求对整个事实坚忍的之外。”在涉案两份《开垦工程施工左券》的奉行流程中,经监理单元快乐,康桑公司、宏远公司对乙型公寓楼进行了联想变更(工程量减少),联想层数由十一层改为十层,层高缩短20厘米,楼梯每跑高度由原联想的1.5米降为1.4米,原联想的三级钢筋改为二级钢筋。在具体施工流程中经监理单元证据,亦发生了部单干程量的变更。经查,监理单元在向宏远公司出具的多份《监理见告》中明确纪录“工程量增减部分按原左券商定诡计”。在此情况下,一审法院即使对工程量增减部分不按原左券商定诡计,按照上述功令证明第二十三条的律例,亦仅应当允许对增减部分的工程量进行造价坚忍,并并吞涉案左券商定的固订价款来详情工程款数额,其允许对整个工程量进行功令坚忍的作念法是失误的。本院以为:......(二)康桑公司想法,本案两边当事东说念主坚韧的开垦工程施工左券商定摄取固订价款,因此一审法院支撑宏远公司提议的对整个工程造价进行坚忍的央求是失误的;且鉴按时限严重违法,坚忍东说念主亦未参加工程师禀赋历练,坚忍论断应属违法无效。对此,本院以为,依照《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工程开垦阵势招标畛域和限制行为的律例》第三条第五项之律例,本案所涉拉萨康桑苑公寓楼工程属于必须进行招投方针工程。康桑公司与宏远公司在未招投标之前己经坚韧了两份《开垦工程施工左券》,依照《最能手民法院对于审理开垦工程施工左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证明》第一条第三项之律例,两边坚韧的两份《开垦工程施工左券》因未经招投标法子,应认定为无效。《最能手民法院对于审理开垦工程施工左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证明》第二条律例:“开垦工程施工左券无效,但开垦工程经齐全验收及格,承包东说念主请求参照左券商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撑。”据此,在本案《开垦工程施工左券》无效的情形下,左券中对于摄取固订价款的商定虽具有“参照”价值,但并非天然具有法律稚童力,不成迳直看成科罚本案纠纷的依据。根据原审照旧查明的事实,宏远公司与康桑公司2007年4月30日坚韧的“康桑苑甲型公寓楼”《开垦工程施工左券》,商定开齐全日历为2007年5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两边2007年6月10日坚韧的“康桑苑B型公寓楼”《开垦工程施工左券》(B型也称乙型),商定开齐全日历为2007年6月15日至2008年1月15日,工期均为210天。但本案工程施行开工时候为2007年7月23日,后经屡次停工、复工,2010年1月21日工程进行初步验收,直到2010年7月7日工程才进行齐全验收。本案工程施行工期明显远远长于两边商定。工期的延迟,势必对工程款金额形成影响。天然在诉讼中两边对于导致工程宽限的原因有不同想法,但根据原审已查明的事实,本案工程赢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时候是2007年7月20日,赢得开垦工程诡计许可证的时候是2009年6月20日,且康桑公司在诉讼中亦承认工程联想发生过变更,就此而言,不成说康桑公司对于本案工程宽限统统莫得职责。在本案施行工期远远超出左券商定,且工程联想发生变更的情形下,原审未“参照”左券商定的固订价款认定本案工程造价,而经受宏远公司的申奉求付坚忍机构进行工程造价坚忍,并无不妥。《最能手民法院对于审理开垦工程施工左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证明》第二十二条律例:“当事东说念主商定按照固订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东说念主请求对开垦工程造价进行坚忍的,不予支撑。”该条律例之适用,以当事东说念主对于按照固订价结算工程价款的商定灵验为前提,其在本案中并无适用余步。在本案一审中,宏远公司提议工程造价坚忍央求后,一审法院按照法定法子中式泽正坚忍所看成本案坚忍机构,合乎法律律例。泽正坚忍所于2012年10月11日、11月2日和2013年6月18日先后作出了坚忍意见和补充坚忍答复,但两边当事东说念主均不认同,差异提议了我方的意见,康桑公司方还对坚忍东说念主员禀赋提议了异议。为此,一审法院在经过两边当事东说念主快乐后,要求坚忍机构再次进行补充坚忍,并组织两边当事东说念主及坚忍东说念主对现场进行了稽查和证据。同期,一审法院还向西藏自治区功令厅发函照拂本案坚忍东说念主禀赋是否合乎法定条目,该厅证据本案坚忍东说念主禀赋合乎法定条目。对于泽正坚忍所最终于2013年12月9日出具的补充的坚忍意见书,两边当事东说念主也进行了质证。根据以上事实,原审以泽正坚忍所的坚忍意见看成认定案涉工程造价的依据,并无不妥。综上,康桑公司提议的本案应按照左券商定的固订价款结算,坚忍论断应属违法无效的想法,情理不成成立,本院不予支撑。- 05 -裁判后果综上,康桑公司部分再审请求成立,原审判决对于公安机关收取的20万元以及工程整改用度35万元的科罚有误,应予矫正。康桑公司在原审中举证不力,而在本案再审时间提交了部分新的字据并导致案件改判,对此康桑公司应通过多承担诉讼用度的式样承担相应的职责。本院据此对原审判决详情的诉讼用度职责进行恰当调养。依照《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律例,判决如下:一、废除西藏自治区高等东说念主民法院(2014)藏法民一终字第22号民事判决和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2011)拉民一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二、拉萨康桑商贸有限公司在本判决见效之日起二旬日内向新疆宏远开垦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5490516.84元;三、拉萨康桑商贸有限公司在本判决见效之日起二旬日内向新疆宏远开垦集团有限公司退还保证金165万元;四、驳回新疆宏远开垦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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